2010年1月21日 星期四

Google谷歌歐洲之旅不樂觀 Gmail大郵箱在德國遭禁

2004-06-01 08:10:49

是搜索技術和電子郵件的完美結合?還是讓使用者被迫接受郵件掃描和商業廣告的連結?

自從Google用大膽的想像力和大無畏的精神開通了1GB的電子郵箱業務,這個叫作Gmail像是“一石激起千層浪”。電子郵箱世界的革命從此就開始了。



這個號稱永遠不需要使用者去刪除郵件的電子郵箱到底真的如廣告所說的是“搜索技術和電子郵件的完美結合”嗎?來自歐洲和美國的聲音卻讓Gmail遇到了一些令人頭痛的問題。

持反對意見者認為,Gmail對使用者郵件進行掃描侵犯了隱私,而Google在郵件中號稱適當的位置連結文字廣告更是反對者所不能接受的。

5月20日,儘管Google在最新的測試中甚至把用戶的郵箱升級到1TB來討好用戶,但是用戶關心的焦點在於,為了一個自己並不一定需要的大容量而犧牲自己的隱私,值得嗎?

5月27日,美國最新的一項立法將矛頭直指Google該項服務。


大郵箱時代到來

底特律居民RajivVyas使用Gmail服務已經有一個月的時間了。他說,他的確發現自己的郵箱被升級到了1TB.他說:“這個事情太好了。這個存儲容量不僅可以説明我存儲照片,還可以存儲我的臺式電腦中的一切資料。”但他同時也說道:“雖然我不知道我將用這樣大的存儲容量做什麼。”

4月初,Google剛宣佈推出電子郵件服務時,提供1GB的郵箱空間,對於業界來說已經是一種突破性的進展了,當然最重要的也是給自身的競爭對手雅虎和微軟施加壓力。

因為Google的Gmail,業界似乎吹來了一股“大郵箱”時代的清風。

雅虎針對Google的Gmail服務推出了提供100MB存儲空間的電子郵件服務計畫。

在英國,Lycos推出了收費的存儲容量達1GB的電子郵件服務。在中國,一些門戶網站也將電子郵箱的空間開始擴展再擴展,100M、200M的郵箱空間已經是屢見不鮮。


德國遭禁

但是問題也隨之而來。在大郵箱的管理中,用戶的隱私該如何得到保證?

首先提出質疑的是德國,這個隱私保護相對嚴格的國家。根據德國隱私法的相關規定,Google的“Gmail”電子郵件服務已在德國遭到禁止。

理由在於,“Gmail”電子郵件服務隱私條款中指出:即使使用者將郵箱中的電子郵件刪除,該郵件的副本仍然會保留在系統中。同時,Google還將對使用者的電子郵件進行掃描以在郵件中尋找合適位置以張貼廣告。而根據德國的相關法律,電子郵件、傳真和電話通話都被認為是機密。只有在使用者涉嫌參與犯罪活動的情況下,才能夠對該使用者的電子郵件進行監察。


美國立法

同樣是關於隱私權的爭論,5月27日,在Google推出Gmail業務兩個月之後,美國加州也通過一項矛頭對準Google新Gmail電子郵件服務而來的法案。

這項法案的主要內容是嚴加限制電子郵件服務商為廣告和其他目的掃描使用者的通信內容。法案起草人民主黨籍參議員LizFigueroa說:“我提出的法案確保民眾最私密的通信能保有其私密性。”

Figueroa的法案明文允許電子郵件和即時通信服務商掃描訊息內容以刊登廣告,但前提是企業必須遵守有關資訊如何使用的某些限制。

正如LizFigueroa曾經在一份聲明中所說的那樣,Google把使用者的通信內容當成了一種直接進行市場行銷的機會,他說:“人們在電子郵件中向醫生、朋友、愛人和家庭成員透露最親密、最私人化的東西,Google把這些東西當作市場行銷的一種工具,這種做法並不是推動電子商務的恰當手段。”

Google發佈聲明,表示對此法案保持中立立場:“Google曾與Figueroa議院與其幕僚誠懇地溝通,以化解她對隱私和網路通信的疑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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