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月6日 星期三

美肉品協會:美牛修法為不科學之貿易障礙

〔中央社〕美國肉類出口協會(USMEF)今天表示,台灣修法禁止特定牛肉品項進口是設立「沒有科學基礎的貿易障礙」,不當封殺美國牛絞肉與內臟。

USMEF執行長沈恩(Philip Seng)表示,台灣立法院的決定令人非常失望,因為既無任何科學根據,又對美國牛絞肉與內臟設下貿易障礙。

沈恩在聲明中指出,台灣去年10月決定恢復部分牛肉品項進口,是基於徹底與廣泛風險評估後的決定;但立院卻罔顧「世界動物組織」(OIE)的準則,以及美台兩地狂牛症已獲控制的事實,推翻先前的協議。

沈恩強調,限制牛絞肉與內臟並不恰當,因為這些產品的安全管控規範,與其他美國牛肉產品並無二致。

「食品衛生管理法」修正案規定,近10年內曾發生狂牛症的地區,其牛隻之頭骨、大腦、眼睛、脊髓、絞肉、內臟等,皆不得輸入台灣。

USMEF表示,2009年1至10月間,台灣是美國牛肉的第六大出口市場,金額達1億1430萬美元,較2008年同期成長6%。同時,美國是台灣最大的牛肉進口來源國,市佔率達40%。

USMEF預估,2009年的全年出口值可望刷新紀錄,超過2008年創下的1億2800萬美元。

USMEF指出,美國曾經發生3起狂牛症病例,最近一起為2006年3月15日。換言之,如果按照新法規定,美國牛絞肉與內臟至少要2016年才能恢復進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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